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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

来源: 赛迪网

  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,国务院于8月7日批复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。

  这22个城市分别为:北京市、呼和浩特市、沈阳市、长春市、哈尔滨市、南京市、南昌市、武汉市、长沙市、南宁市、海口市、贵阳市、昆明市、西安市、兰州市、厦门市、唐山市、无锡市、威海市、珠海市、东莞市、义乌市。

 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并非第一次提及,而是早在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,国务院分两批已在杭州、天津等13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。

  加上此次设立的22个综合试验区,至此,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数量达到35个,基本覆盖了主要一、二线城市。对比第一批13个试点城市,新一批22个城市试点向中西部城市和东北地区倾斜。其中,东北地区城市包括沈阳、长春、哈尔滨市;而中西部城市更是占据一半左右。中西部城市主要是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城市,在对外开放背景下拥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,其中跨境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保增长的支柱,所以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和扶持政策有较大需求,此次将其西安、兰州、呼和浩特市等设为设立为综合试验区,也正是希望能够借助一带一路加快审批流程、简化手续、贯彻“放管服”,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流转效率,让西部贸易也开始走上快车道。

  比如,在西安设立之后,电商企业得益于跨境电商整体的配套设施搭建,从仓储、物流、支付、税收到清关效率等贸易环节都会得到改善,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,进口的商品离消费者更近,商家的服务效率也会更高。

  同样瞄准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市场的还有在大连设立的综合试验区。将重点推动B2B装备制造出口,依托出口时代、M2C、一生一纱等跨境电商平台开展本地产品出口业务。出口国家也多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,辐射日韩之外形成海上的经济带。

  瞄准东南亚市场的则是在广西南宁设立的综合试验区。南宁市一直将面向东盟的国际贸易物流基地作为重点,推进中国-东盟电子商务基地建设,争取2020年全区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万亿元。

  第二批设立的22个综合试验区大多位于中部、西部,而且港口贸易较为发达,物流运输具有天然便利,是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绝佳基地。

  成立综合试验区,不仅是帮助大中企业和小微企业快速直达海外市场,而且还希望在各地建立电商相关产业的产业园,比如智能物流、移动支付、在线退税等行业。

  成立综合试验区后,各地还需重点加强风险控制和管控工作。跨境电商交易中面临的结汇、清关、退税等环节中都会产生大量支付信息和数据,而且小微企业或可在支付环节并未十分规范,监管部门需要及时察觉异常情况,对交易平台采用信用评级考核,列入黑名单企业严禁交易和严肃处理。

  在征收税额改革、资本市场较为冷淡之下,跨境电商贸易必须抱团取暖,以便扩容市场空间,不仅拉动消费能力和出口能力,而且还能完善互联网金融、移动支付等监管法规,加速金融科技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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